襄阳市审计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襄政办函〔2020〕6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襄阳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xiangyang.gov.cn/)获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襄阳市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99号,电话:0710-3532341,电子信箱:xysjxxzx@163.com,邮编:441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严格结合审计法定职能,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信息公开责任。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审计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局党组会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任务。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科、办公室、电子数据审计科、法规审理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综合科设专人专岗承办,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通力配合,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督保障,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一是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实行动态监测,安排专人每周不定期对网站进行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内容保障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网站栏目管理,杜绝网站存在“四不”问题。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坚持信息更新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更新相关栏目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信息提供单位采取四级审核机制,即信息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真实。综合科对发布信息进行再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四是按照省、市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改造,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完善了局门户网站审计信息公开目录配置。
(三)落实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效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及分管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机构改革后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解读、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项目实施、深化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审计法治建设、决策预公开、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审计服务“三大攻坚战”等重要政务信息300余篇次。二是增加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栏目及时发布了2019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三是加强审计结果公开。在“审计报告”栏目发布了《关于襄阳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审计公示”栏目发布了37个审计通知书;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每月行政处罚情况。公众可通过网站“搜索”功能查阅并检索公开全文。四是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宣传。开设了“审计助力‘六稳’‘六保’”、“营商环境大讨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深化‘放管服’”、“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信用信息双公示”等栏目,发布信息200余篇次。五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每月“12345政风行风信箱”来信办理情况,全年未收到来信办理情况;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发布建议提案办理进度和回复,全年未收到建议提案;在“招考录用”栏目发布涉及我局所涉职位相关信息和录用结果以及我局人事信息;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四)聚焦质量效率,完善依申请公开。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一是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和分工,提高办理效率。二是提高答复质量,提升满意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针对申请人的事项,详细介绍答复的理由和依据,消除申请人的疑问,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申请和行政复议。同时规范答复用语,确保表述规范、清楚完整。
此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全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不断加强审计情况公开和政策法规解读力度,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弘扬审计正能量,扩大审计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审计各项工作,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2020年共通过市级媒体网站和省审计厅、审计署主办的网站、媒体刊物等发布信息407篇次,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审计宣传信息1200余篇次。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2020年未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7 | 5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850.79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共计1件,其中已办结1件。申请事项为我局已主动公开的事项,已告知申请人,此类申请在下表计入“其他处理”栏。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要求,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起,与去年持平。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内部制度还不够规范完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网站部分栏目设置需要进一步优化。
针对上述的第一个问题,我局对相关内部制度进行了针对性改进,使制度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同时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相关内部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主动公开意识已有明显提高。针对第二个问题,我局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抓好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决策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等相关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针对第三个问题,我局已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规范了栏目设置,下一步根据有关要求,及时调整相关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无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加大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襄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襄阳市审计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