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襄阳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依法行政,推行阳光审计,提高审计公信力,树立审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着力从三个方面着手,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年度量化考核重点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分管局长具体抓,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健全了公开细则、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和激励考核制度等,做到了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深化内容方式。紧密围绕政治时事热点,突出对中央、省、市重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重点宣传报道;坚持把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年度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民生项目资金审计动态等重要信息,及时调整更新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审计法规、廉政公告等基础信息,畅通公众查阅、办事、反馈和监督渠道;另外我局还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人事信息、统计数据等关键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政务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展渠道途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在做好审计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审计署、省厅、市政府网和各级媒体刊物等载体,宽领域、多角度的开展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审计影响力和威慑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措施,主动公开审计信息,适时对外公开发布和更新审计机关职能、机构、相关法规、审计工作动态、成果、经验等信息,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咨询和查找服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署、省审计网及新媒体,襄阳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襄阳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栏目发布。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我局一贯重视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加强与《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湖北日报》、《审计月刊》、《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等媒体的合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2018年共通过上级审计系统主办的网站、媒体刊物发布信息348条,通过襄阳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9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公开。三是不断健全审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前公示制,以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公告制。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推进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积极探索将涉及民生的项目、政府性投资及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和政府交办事项的审计结果,以审计公告形式,通过相关媒体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