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5511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25 | ||
标题: | 审计公示〔2024〕57号:襄阳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襄阳襄投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1至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及管理情况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襄投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11日起,对你单位2021至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王志烨
审计组成员:郭苑君(主审) 贾月羽(数据主审) 柳珍珍 赵清华 余梦迪 李华恬
高晓玲 邱 程等
保 密 员:贾月羽
附件: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襄阳市审计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10-3518309
附件2
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公司党组成员领导职责分工和调整等文件。
二、公司的主要职责、经营范围、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股权结构图)、人员编制等情况。
三、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各职能部门、二级子公司及其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上述单位及部门2021至2023年度工作总结。
四、公司2021至2023年党委会、办公会会议纪要、记录。
五、企业管理制度汇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汇编,享受国家或地方财税等优惠政策汇编。
六、2021至2023年国资部门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检查及审计结论(检查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
七、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税务、工商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机构专项巡察、检查、审计报告及相应整改报告。
八、公司2021至2023年电子账套备份、汇总和全级次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固定资产明细表、账龄分析表(电子版)。
九、2021至2023年剥离低效无效资产、重大资本运作及投资并购、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建设、资产管理及处置、资金出借、筹融资及担保台账及详细资料。
以上资料请被审计单位在三日内提交审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