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示〔2024〕50号:关于开展襄阳东津新镇安置房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的通知

时间:2024-08-27
索引号: 011158671/2024-2264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8-27
标题: 审计公示〔2024〕50号:关于开展襄阳东津新镇安置房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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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202492日起襄阳东津新镇安置房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李智源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吴雪莹(主审) 李灿灿 张献刚 童  鑫 李金萍 浦月月等

保 密 员:浦月月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襄阳市审计局

2024827


附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10-35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