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18-13785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01-05 | ||
| 标题: |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审计局 | ||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
—2017年12月21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请予审议。
2017年8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襄阳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整改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构建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各地方、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审计整改牵头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按项逐条整改问题,限时报送整改结果,着力整改重点问题,形成审计整改合力,提升了审计整改效果。
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各类问题118个,有问题资金42亿元,截至2017年12月10日,已整改到位85个,整改金额38.39亿元,审计整改率91.4%。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5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决算草案与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部分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部分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过大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调整财政代编办法,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将能够编入部门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之中,减少财政代编项目。
2、关于追加预算多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中,一是严格按照程序,遵循统一性、完整性、年度性、可靠性、公开性和分类性原则,科学测定收入和支出规模,细化预算支出,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二是切实落实部门主体责任,要求预算单位将转移支付项目纳入部门预算,认真测算、填报审核,以减少预算追加,减少预决算差异率。
3、关于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结余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已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年结余1685.27万元纳入预算安排。在2018年编制预算时,对2017年市直财政支出,确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或合同约定结转下年支出的项目,由预算部门结转至2018年继续使用,部门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同时要求各部门合理预测全年支出结转情况,并按要求全部纳入预算。
(二)关于部分预算公开不够完整的问题
市财政部门在公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附表时,已列出预算数和占比情况。在2018年公开预算草案时,按照《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关于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细化草案公开附表,附表中列出高新区、鱼梁洲开发区、东津开发区的明细情况,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三)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分配与专项规划衔接不够、与上年结余衔接不够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切实落实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的主体责任,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和财务操作流程,提高预算分配质量。市科技局已于2017年2月拨付了应拨未拨的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对按政策规定结转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2、关于预算项目分类整合衔接不够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将在2018年度预算编制时对项目支出实行整合,按照《襄阳市市级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支出实行一级项目、二级项目的分类管理,加强和改进项目支出管理,压缩部门预算项目规模。
3、关于专项支出弥补经费不足突出的问题。市财政部门采取了措施加以改进,比如将专项资金中用于发放奖励性补贴支出从市本级专项资金中切出,整合编入主管部门预算。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规范专项支出预算编制,公用经费不允许在专项资金预算中编列,加强专项支出使用的审核和监督,严禁出现预算单位用专项资金弥补公用经费。
4、关于应缴未缴收入的问题。一是在2017年3月已足额入库68587.17万元,同时,市财政部门已对非税收入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二是市财政监督局和非税收入管理局组织力量对林业局往来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督促林业部门及时将植被恢复费1080.21万元入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细的问题
为解决财政预算与执行“两张皮”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2018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依法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二是进一步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支出实行整合,压缩部门预算项目规模。
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同时,实行预算执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市商务局等14个单位对“三公”经费超预算128.53万元、市汽车产业办等11个单位对会议费超预算104.58万元和超标准接待现象进行清查补办手续,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等22个单位对公务接待“一函三单”、会议费支出要件不全问题进行了资料补办,市农委等8个单位对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42.92万元进行说明,市财政局等5个单位对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226.27万元问题进行换票处理。
相关单位通过逐笔清退或完善财务手续进行了整改,4个单位对违规自行采购341.9万元补办了手续,5个单位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报销费用28.17万元进行了清理,14个单位上缴财政应缴财政收入317.67万元,6个单位归还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46.88万元,2个单位及时拨付资金264万元。
(五)关于财务核算与管理仍然薄弱的问题
相关单位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及财务管理和核算等相关工作。在统一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决算软件的基础上,逐步规范财务核算软件,规范财务核算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大民生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地政府高度重视,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已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渠道安排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642.55万元;已退还违规征收税费1754.55万元;已及时拨付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8616.63万元;已按规定及时下发住房租赁补贴232.66万元;不合格42户住房租赁补贴1.95万元已退缴国库;已拨付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500万元;已按规定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7.42万元,待拨付兑现3636.65万元。
2、关于医保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地政府高度重视,人社医保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逐条销号落实,0.87万名困难群体人员已建档立卡全部纳入了医保范围,并采取三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特困人员应保尽保问题;0.52万名困难群体已获得财政资助50.4万元;0.57万名农民工已办理了参加医保核定手续,并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大数据”,探索建立参保登记长效机制;4家商保机构已赔付大病保险费用254.19万元,剩余部分118.2万元在12月底赔付到位。
3.关于医保改革措施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已清退违规加价、违规收费478.92万元;医疗机构未通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4818万元已按规定执行药品网上采购,并对相关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问责;对医疗机构未执行医保病种限额结算92.38万元的行为进行了集中专项监管,对其违规结算行为处以扣款处罚金额100万元;重复参保多获取财政补助资金1195.38万元已清退,并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从下达资金中全部核减到位。
(二)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方面
市财政部门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除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外,对2017年市直财政支出,确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或合同约定结转下年支出的项目,由预算部门结转至2018年继续使用,部门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为加快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进度,市财政局在2017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下达后,除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和实施政府采购外,必须当日拨付,同时,实施动态监控,按月统计通报科室预算指标拨付情况,并严格考核,加强督办工作,确保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迅速下达至各部门预算单位。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往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襄财库发〔2017〕14号),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往来资金使用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局已多次对该账户资金进行清理,对于应缴入的非税收入,已督促预算单位及时缴入非税收入专户或金库。同时,对该账户资金进行进一步甄别,确属存量资金的,按政策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如2017年体外存放闲置非税收入资金6.97亿元全额缴入金库,已按要求从其他存量资金中收回6.2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审计反映的3.16万名应享受未享受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政策性保障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同时,相关单位部门追责问责29人,其中:工作约谈23人、行政警告4人、党内警告2人。
2.关于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宜城市、襄州区、谷城县等县市进一步科学制定扶贫工作规划,提前谋划引导资金有序统筹,细化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使用效果。二是保康县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筹扶贫资金有关规定,认真确定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切实避免将不符合统筹整合的资金纳入扶贫资金整合范围。三是7个县区已拨付结存资金15863.70万元,仍有26113.65万元未拨付。
3.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老河口市将25.62万元扶贫资金用于非贫困户的问题。老河口市政府在2017年6月8日印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谷城县安排给24户非贫困户8.94万元扶贫资金已经追回,予以重新安排使用;谷城县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万元用于非扶贫项目的支出已全部追回,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三是枣阳市对财政供养人员子女领取教育扶贫资金的问题,目前受助金额已清退资金6.29万元。四是襄州区黄集等镇虚报项目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8万元全部追回;个别镇通过个人账户管理财政扶贫资116.30万元的问题,襄州区已对2017年专项资金采取县级报账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1、扶贫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襄州区2016年扶贫项目全部实施完成,资金全部拨付;老河口市2016年扶贫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尚有17个项目正在完善报账资料,未拨付资金286.78万元。
2、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保康县2017年4月将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13户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减除,将39.5万元退还到易地搬迁扶贫资金账户;同时对马良镇峡峪河村、扁洞河村项目建设违规发包问题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南漳县出台了《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工程“四制”管理。同时,对两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3、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南漳县、保康县挪用项目资金用于工作经费125万元,相关责任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问题
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取得一定效果,仍有差距。一是已完成了新增低收入租赁补贴191户发放任务,未完成任务545户;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85户,还有817户未按时完成。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已拨付使用专项资金18274.04万元,仍有30056.22万元闲置未用。三是已追回被挤占专项资金917.73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四是2个县区规范了购买商品房采购报批程序,2个市区纠正了违法违规供地用地问题。五是1422套公租房陆续竣工验收,已分配投入使用。六是已补缴417套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60.17万元;3个市县已清退32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违规申领补助资金21.95万元;4个市县已追回违规审批获取的财政补助资金9.15万元。
(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问题
市人社局、医保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以此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完善了部门规章制度和业务办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医保基金的规范使用、安全运营。迅速对全市医保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和督办,有些问题在审计期间通过即审即改,有些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分别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我市市本级及11个县市区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责任清单逐条基本整改到位。一是做实居民医保参保人数,采取追回和核减办法,财政收回虚报人数套取上级补助资金1195.38万元。二是采取多项措施,组建专班开展专项行动,人社部门切实履行申报核定职责,做到应核尽核,地税部门切实履行征缴职责,依法强制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已清缴医疗保险费16176.89万元。三是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应配套资金3064.99万元足额拨入专户;9个县市区医保基金账户未享受优惠利率、4个县市区拖欠医保基金结算款3487.41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相关的医保经办机构已完成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工作。四是5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收费1541.05万元,已采取取消收费项目、上缴退还违规收入等方式全部整改到位。五是7个县市区已将33705.98万元医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六是6个县市区对相关的医疗机构开展整顿清理,追回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套取医保基金282.57万元。七是10个县市区纠正违规挪用或扩大范围支出医保基金4788.3万元。
(三)关于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专项审计的问题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组织专班抓整改,要求三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中职学校补助金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严禁借招生名义违规发放补贴。截至目前,襄阳工业学校、襄阳技师学院和襄阳汇文综合高中已退回虚领冒领国家助学金88.93万元,今后严格贯彻国家资助政策,据实报领。市级财政部门已安排了213.3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追加配套了68.19万元,将滞留在校的国家助学金已发放到学生17.48万元,尚余23.6万元因学生年龄未到等个人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学生提供账号与本人姓名不符遭银行退回、部分学生已离校实习办卡信息不能及时收集等情况还未发放,学校将继续积极联系学生并按政策要求发放到位。襄阳技师学院已将无依据和超标准收费资金207.24万元一次性上缴本级财政;襄阳工业学校向学生收取桌椅押金39.5万元已全部退还到位;襄阳市汇文高中已将代收校服、保险、体检等费用牟利的3.72万元上缴财政。三所中职学校已按市教育局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招生的相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杜绝有偿招生、借招生名义违规发放补贴;针对教职工招生所需差旅费问题实际,对招生老师招生差旅费用凭相关的票据据实报销。
六、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政府投资审计已按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中的规定执行,不以政府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针对审计反映的“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结算超预算;违反合同条款,多报重报工程造价”的问题,市建委、市建投公司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强化措施,协调沟通,切实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及工程结算编制监管,对报审的预算及工程结算编制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其中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工程结算超出预算1035.78万元已依规整改,涉及的2名当事人已经受到行政处罚。
七、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经市经责审计领导小组批准,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各类问题金额14723万元,已整改问题资金13353.76万元,占90.7%,其中:归还原资金渠道3471万元、完善相关手续4782万元、清缴税费2320.76万元、收回违规出借资金等2780万元;制定整改措施59条,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5个,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进和提高,整改工作效果较好。
八、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45起,截至目前已经立案25件,涉及58人。已给予党纪处分53人、诫勉谈话57人、约谈10人、批评教育34人、通报批评26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各地、各部门正在整改之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我们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创新审计思路与方法,进一步建立审计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为推动襄阳“一极两中心”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