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17-03285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7-05-27 | ||
| 标题: | 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审计局 |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请予审议。
2016年8月23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襄阳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明确各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市审计局在审计报告、决定发出3个月后,由政府政务督查室统一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跟踪协助,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各类问题162个,截至2016年底,已整改到位117个,整改金额67.59亿元,审计整改率84.64%。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9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决算草案与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通过专题汇报、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方式进行整改:
关于预算变更调整事项较多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依法细化编报预算。从2016年起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中期预算管理框架。二是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支出项目,减少预算变更与调整。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通报制度。2016年,市本级共收回和统筹市级财政存量资金13.65亿元,用于民生等领域的重点支出。
关于超收部分未按规定使用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中关于超收收入使用的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统一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将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三)关于未按规定全部公开预算编制事项的问题。
针对未能公开举借债券情况,市财政局在2016年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要求,全部公开了预算编制事项。
(四)关于未按要求报告财政绩效情况的问题。
一是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按要求申报了绩效目标,市财政部门对部分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目标组织了专家评审,其中:旅游专项、工业产业发展专项、科技专项、教育专项、农业专项、污水(污泥)处理专项等6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随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报市人大审议;二是2016年市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重点评价的项目有18个,涉及财政资金共计9.7亿元,其中:旅游专项、工业产业发展专项、科技专项、教育专项、农业专项等5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时上报市人大预工委。
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
奖励性支出经费未全额纳入预算的问题。市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起,公务员奖励性支出,即:目标责任奖、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党建先进单位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平安单位奖)、文明单位创建奖等五项奖励统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
(二)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的问题。
市财政局将2015年未解缴入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710万元、城建收入85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3万元,在2016年核实后全额缴入国库。
(三)关于应纳入结余资金管理的款项挂非税收入待解户的问题。
2016年,市财政局将包括国企改革经济补偿金、再就业基金等15项结余资金1934万元全部收回本级财政。
(四)关于市本级有69家预算单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问题。
针对市直由于机构改革变更新增及合并的预算单位较多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支付范围。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精细的问题。
相关单位通过加强培训、细化预算等途径进行了整改。如:市驻京办对2015年度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按要求收回,编入了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市驻汉办细化预算编制,将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细化到预算支出科目的类、款、项。
(二)关于部分单位支出超预算的问题。
相关单位通过加强与市财政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人员学习各项法规制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如:市文联对以前年度各项结余及其他收入进行清理,将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对预算支出尤其是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市财政局所属四个二级单位从2016年起将五项奖励性工资全额纳入预算,统筹资金予以发放,解决了超预算问题;市民政局直属三个军休所与市财政局沟通,精确划分军休干部人员经费、服务管理机构经费,合理填报各项预算科目数据。
(三)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坐支收入及滞留财政收入的问题。
市驻深办就房屋租赁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事宜正与市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市儿童福利院在审计期间已及时将63.2万元上交到市财政专户。
(四)关于少数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或虚列收支的问题。
相关单位通过逐笔清退或完善财务手续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市信访局组织逐人算账,逐笔清退,对2015年至2016年4月扩大范围开支的7.06万元,已清退并划入市财政局专户6.62万元;市直机关工委对4笔开支的报销凭证进行了补充完善;市委党校责成相关处室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认真履行接待程序及手续,同时退回报销金额0.18万元。
(五)关于财务核算与管理仍然薄弱的问题。
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如:市红十字会研究制定了《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市信访局对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报销票据进行全面清理,对照“一函三单”的要求,严格自查,找准问题逐一修改,进一步修订《公务接待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市总工会加大清理力度,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每年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办公室等部门配合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不流失;市驻深办专门成立了追缴历史欠款领导小组,加大清收力度,争取在2017年6月底之前完成清收工作;市扶贫办清除了无证上岗人员,会计与出纳岗位一人一岗,真正实现监督与审核;市军供站、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已收回、调账、退还或正协调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等待上级批复做消(调)账处理。
四、关于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与上级财政部门及时沟通,上级专项资金下达后,及时向部门分配资金,加快资金的拨付,确保项目实施。继续合并、减少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规模,明确专项资金设置期限,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评估和退出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和绩效管理工作,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严格按政策规定使用。三是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市财政局建立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月报通报机制,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的通知》,要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下达后,除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和实施政府采购外,必须当日拨付,同时,实施动态监控,按月统计通报各科室预算指标拨付情况,并严格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四是“严追加、真收回、滚动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禁无预算安排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每个年度终了,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余资金实行收回,收回存量资金调入并安排作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资金来源,统筹安排使用。将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对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30%的部分,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五、关于宏观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宏观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各级政府边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边整改存在问题。
(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1.7个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规定承接的问题。我市公布的最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2015年6月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而《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目录的决定》文件是2015年12月印发的,因此没有将省政府最新下发的行政审批事项列出。目前,我市正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省政府最新下发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列入最新的行政审批目录中。
2.18个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未全面清理的问题。根据省审改工作要点精神和省审改办统一要求,我市于2015年年底启动了新一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非行政许可事项已在此次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时予以取消或调整。
3.关于超出省政府核定的收费项目目录违规收费问题。
市公证处违规收取雷拓等个人公证费67.58万元问题,已依据《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建议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处理,违规收费部分按“不能清退的,全额上缴市财政”的规定处理,所收费用已经全额缴入市财政账户;市粮食局违规收取中央储备粮库监管费157万元问题,2016年已经停止收取该项费用,目前市粮食局已无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襄城和樊城国土分局收取襄樊金佳泰建材有限公司等公司或个人土地登记费1.26万元已全部清退到位。
4.关于协会(学会)存在的问题。
(1)五个协(学)会未与主管部门脱钩的问题。
市消费者委员会和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正在与市工商局有步骤地理顺职能关系;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于2016年8月由市民政局按程序注销登记;市广告协会于2015年9月办理了财务移交手续,独立运行;市企业信用促进会于2015年6月办理了财务移交手续,独立运行。
(2)5个协会(学会)违规收费 144.79万元的问题。
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收费15.80万元于2016年全部清退,并按程序撤销了学会;市广告协会收费4万元、市消费者委员会收费7.3万元均已整改,且从2015年起已全面停止了一切收费;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收费1万元已退回谷城县工商局,从2015年起已全面停止了一切收费;市民用爆破器材治安协会收培训费116.69万元已整改,今后组织培训业务,实行有偿服务,与民爆协会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及双方责任、义务,做到依法依规。
(3)有关协会(学会)列支主管部门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8.17万元的问题。
市广告协会2014年列支1.61万元,发票名称填写为工商局已整改到位;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列支1.22万元、市消费者委员会列支1.28万元、市企业联合会列支1.4万元均已整改到位,对此类问题,市工商局已通知协会开据支出发票名称要规范,审核把关要仔细,严禁再出现类似问题;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列支2.67万元已整改,并对审计组指出的差旅费和个人名称发票报销的二笔餐费计0.38万元由相关人员进行了清退。
(4)有关协会(学会)违规向主管部门在职人员发补助、奖金等费用5.29万元问题。
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2015年为公职人员发放征文、演讲比赛奖金0.48万元已清退;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为公职人员发放稿酬1.39万元已清退;市经信委所属市企业联合会为公职人员发补助3.42万元已清退。
(5)支出票据不合规71.71万元问题。
市公安局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一是规范使用票据。财务收支一律使用正规票据,杜绝白条、过期发票报销等问题;严格财务报账制度,办公、接待、差旅等发票无明细的一律不予报销。对现有的不规范票据能够更换的予以更换,能够补充明细的予以补充;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予以清退。二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7年4月1日,市民政局以襄阳民办〔2017〕23号文对市民用爆破器材治安协会违纪问题依法做出了明确处理决定。三是按照鄂民政函〔2014〕50号文件精神,市公安局于2017年3月3日与市民用爆破器材治安协会完全脱钩。
(二)关于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1.社会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及进展缓慢,手续不完备问题。如:湖北华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于2014年开工建设,截至2016年2月还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环保部门也未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市政府正在加大落实督办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项目库和五年滚动计划,为项目提前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二是提前启动城建计划编制,争取在每年1月份下达城建计划。三是加强前期工作力量,力争每年4月份前完成项目前期有关工作,为项目招标早日开工创造条件。四是提前下达征迁计划,及早启动征迁工作,为项目顺利进场开工创造条件。
六、关于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联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查出的住房公积金在缴存(个人缴存基数高于当期社平工资3倍、多种缴存比例)、提取(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以离退休名义提取了公积金)、使用(超过依房价70%的比例计算的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放贷期限超过法定在职年限加5年)、管理(单位基本信息不完整、个人信息缺失或错误、贷款记录存在购房项目关键信息不完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对已开工但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6个项目补办了相关手续;对违规收取应减免的税费1752.95万元已经退回到相关建设单位;襄城区已经将闲置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14.95万元分配到相关建设单位;财政部门补办了使用1400万元归还贷款的手续;襄城区兑付了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4.5万元;异地建设费已全部纳入专户管理。
七、关于金融机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农商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信贷管理、薪酬管理、产权管理、财务管理和股改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农商行边审边改,共梳理完善《襄阳农商行费用管理办法》、《襄阳农商行2016年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5个,向省联社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费用管理细则、领导班子成员工资发放标准、政府奖励发放政策、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信贷业务、资金业务管理办法等建议13条,部分建议省联社已采纳并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分类整改情况如下:
1.信贷管理方面的问题。市农商行已根据省联社有关规定,规范了贷款分类标准,准确反映贷款质量和经营成果。
2.薪酬管理方面的问题。对超过省联社核定的工资总额多计提工资问题其已于2015年9月进行了整改。二是对政府奖励税收贡献奖10万元发放给领导班子的问题,已全部清退到位。三是关于领导班子工资和政府、税务等部门奖励问题,省联社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县农商行领导人员2015年度工资计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
3.产权管理方面的问题。市农商行已对未处置的抵债资产,明确责任,落实时限,分类处置:一是对襄樊麻纺厂、福利油料厂、襄樊星龙木材公司3笔抵债资产,经法院判决,已实行了风险代理清收,现已协调法院正在执行中;二是洪山头村抵债资产已纳入襄州区旭东片区整体开发,已与拆迁指挥部协商了补偿事宜,正等待拆迁补偿;三是新集养殖厂、陈湾村耕地已出租,已按合同正常收取了租金;四是对其他抵债资产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进行了评估,现正在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五是表内谢萍抵债资产,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将该抵债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正联系对外出租。
4.财务管理方面。(1)人为调整有关指标问题,已按规定调整了科目核算。(2)成本核算不实3916.09万元问题。一是少计提贷款减值准备2 958.39万元的问题已在次月进行了调整。二是少计提折旧957.7万元已整改到位,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扣罚绩效工资0.23万元。(3)宣传费、会议费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二是完善手续,做到资料完整;三是严格审核费用报销,确保真实性;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襄阳农商银行2016年费用管理办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通过重罚措施,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开支规范。
5.股改方面。(1)部分资产产权不清问题。市农商行正积极落实省联社解散市联社相关清算要求,加快产权不清资产确权办证速度。解散市联社现场清产核资工作已结束,正在协调工商、税务部门组织清算。(2)市农商行股东股权质押贷款比例过高问题。一是同意部分股权质押,解决企业经营暂时困难;二是确认股权质押的质权人是农商行系统单位人员。
八、关于公立医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市中医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整改。
(一)未将医院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编报,未按规定细化收支预算问题。从2015年起,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市中医院在编制2015年收支预算时,将收支全部纳入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实现了医院收入、支出的全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
(二)未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违规收费152.44万元问题。一是遵循《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将所有收费标准一律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取消各医技、临床科室的划价权,杜绝乱划价、乱收费现象。二是加强医用耗材的收费管理,取消收取敷贴、腕带、电极片、储存袋、手套、备皮包等6种违规收费项目。三是违规收取的152.44万元,市物价部门已作出了处理处罚。
(三)设备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招标程序的监督,依法及时准确的公开、公示相关信息。二是对代理招标企业的评定、审核及招投标环节全程监管,规范流程。三是聘请专家培训学习相关的招标法律法规,掌握招标基本程序与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招标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投资超概算21.7万元问题。一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拨付管理,严格相关规定,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变更及增项资金预算安排管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和监督检查等具体程序。二是更加细致的做好前期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将施工中的变更量降到最少。三是施工过程中遇到需变更的地方及时请设计出具审计变更,工程量较大的变更需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五)未按规定取得和使用发票,不合规报销费用12.98万元问题。从2015年开始要求物业公司一律提供合法劳务费、搬运费正规发票,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严格把关,一律不予报销。
九、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市审计局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143个,报审金额204.67亿元,审减金额37.48亿元,暂未认定金额1.4亿元,审减率18.32%。本期所完成的预算审计项目中,审减率超过40%的有131个,占所审预算项目的15%;结(决)算审计项目中,审减率超过30%的有78个,占所审结(决)算项目的28%。针对审计反映的“相关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及工程结算编制监管工作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预算及结算虚高”的问题,市审计局分别以正式函件向市建委、市建投公司和市房管局等单位通报,要求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及工程结算编制监管,对报审的预算及工程结算编制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了预算及工程结算编制监管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2016年7月至12月,市审计局共审结政府投资项目383个,审计金额64.53亿元,审减10.86亿元,审减率下降至16.83%。
十、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经市经责审计领导小组批准,对1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17个单位共查出各类问题122个,问题金额154167万元,已经整改完成74个,整改金额128267万元,整改率83.2%;正在整改的问题达48个,问题金额25900万元,占问题总金额16.8%。制定整改措施57条,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4个。资金退回原单位或上缴财政209.3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一些问题各地、各部门还在整改之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