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来自:襄阳市审计局 时间:2019-03-12
索引号: 011158671/2019-0934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9-03-12
标题: 襄阳市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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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市审计局

一、2019年审计计划安排的编制依据

(一)审计署统一安排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扶贫审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一卡通”惠农资金专项审计。

(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项目。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市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审计、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三)法定审计项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四)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等。

(五)交办、委托事项。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等领导机关交办审计事项以及市委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等。

二、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各项审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密切关注“一卡通”惠农资金、重大项目招投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方面政策、项目、资金和责任,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提高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绩效。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等情况的审计力度。

(二)着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围绕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密切关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情况,揭示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

(三)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四)着力促进反腐倡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管理、公共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揭示重大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及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促进健全完善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19年,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2大类17个:一是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审计项目计划7个;二是市本级安排审计项目计划10个。

(一)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审计项目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继续以推动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一卡通”惠农资金、民生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的安排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使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减税降费、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政策落实等方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同级审”。“上审下”,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交叉审计,3月20日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同级审”即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每个季度有重点地选择跟踪审计内容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市局上报审计情况,市局汇总后于25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本季度审计情况。其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等3项审计内容共享省审计厅对市本级“上审下”成果。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历年目标任务为主轴,以具体项目为依托,以资金运动轨迹为主线,重点关注历年目标任务完成、采购和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绩效、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项目建设、保障绩效、资金使用、领导经济责任、项目招投标程序、棚改范围和标准、棚改货币化安置、建设用地等政策落实情况。此外,对以前年度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省审计厅统一组织,抽调一个审计组对武汉市江夏区开展审计,同时由市局对宜城市开展审计,2018年12月下旬开始实施,3月底前完成。

3.扶贫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突出“易地地扶贫搬迁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一卡通”惠农资金审计专题,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结合审”。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抽调一个审计组对十堰市竹溪县开展审计,同时由市局统一组织对枣阳、宜城、老河口等3个插花地区开展扶贫审计,与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同步进行,2018年12月开始实施,2019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抽调一个审计组赴异地交叉审计,4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由市局组织对襄州区开展扶贫审计,6月底完成。

4.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防范担保公司及政府的风险,规范担保公司的管理及担保行为,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合作银行向担保公司收费情况、政府促进担保公司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情况、代偿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代偿后的起诉率以及赔偿准备金、责任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的提取情况、企业担保贷款的利率情况、企业办理担保贷款的时间和程序要求、担保公司的收费情况。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即抽调一个审计组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交叉审计。2019年9月上旬开始实施,2019年11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底前提交报告代拟稿,12月中旬前提交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报表等。

5.市县农村安全饮水安全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服务民生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实项目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即抽调一个审计组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交叉审计。2019年9月5日开始实施审计,2019年10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6.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惠民政策落地为目标,对13大类25项民生资金开展大数据审计,重点关注民生资金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在全面核查疑点的前提下,对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基金、残联补助资金等4类专项资金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拓展深化审计。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即抽调一个审计组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交叉审计,3月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3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7.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即抽调一个审计组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交叉审计,2019年3月5日开始实施审计,5月31日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30日前提交公证审计报告。

(二)市本级安排审计项目计划

8.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全面掌握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本级年度决算草案相关总体情况,重点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科学、合理,从源头上促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化、精细化,关注存量资金、资金分配环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保增长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地方政债务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同级审”,对本级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以及本级年度决算草案相关内容进行审计。6月底前完成。

9.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完整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网络安全建设资金使用和绩效、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撤并单位资金和资产管理等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意见”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同级审”,以大数据审计为依托,通过采取大数据分析,对市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6月底前完成。

10.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惠民政策落地为目标,对13大类25项民生资金开展大数据审计,重点关注民生资金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在全面核查疑点的前提下,对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基金、残联补助资金等4类专项资金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拓展深化审计。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采取“1+N”的方式进行,与扶贫审计同时进点,同步实施。由市局统一组织对襄城区、樊城区、宜城市、枣阳市、老河口市开展民生资金大数据专项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实施,2019年3月底前完成。

11.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安全性为目标,重点掌握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的总体情况、近三年调度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尚未收回的资金情况,关注有无违反决策程序投放资金、违反投向规定投放资金、违反资金风险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资金使用要求的行为。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上审下”,对襄城、枣阳、老河口、宜城、南漳、保康、谷城等7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开展审计,3月底前完成

12.市本级医疗、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联网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医疗、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医保、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和完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标,对市本级医疗、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与执行、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实施联网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同级审”,市本级每季度出监测报告,年终出综合报告。

13.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推动重大项目顺利进行为目标,开展对滨江东路新建工程、深圳工业园H06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市中环线道路工程(仇家沟至机场段)第一合同段、月亮湾城市湿地公园、深圳工业园还建房黄陂小区、深圳工业园还建房魏庄小区等6个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揭露和查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同级审”,由市政府投资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12月10日前完成。

14.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市重点建设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揭示征收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目标,对襄城区“古城片区、东巷子管家巷项目”、樊城区“月亮湾生态湿地公园项目”、高新区“东风街道片区棚改项目”、东津新区“高铁片区项目”等4个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同级审”,由市政府投资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12月10日前完成。

15.市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援疆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援疆资金及项目的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民生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土地政策的执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同级审”,对新疆精河县2018年援疆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9月10日开始实施审计,11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1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任期内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经济决策、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减税降费、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同级审”,根据组织部门委托,市本级计划对21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步进行,12月10日前完成。

17.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以地理信息技术等大数据审计方法为支撑,重点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并对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专题审计。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同级审”,根据组织部门委托,市本级计划对4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进行审计,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12月1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