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是指由上级审计机关(以下简称“组织单位”)统一组织下级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参审单位”)在全国、全省或较大范围共同开展的审计项目。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着眼宏观、立足全局,为宏观决策服务。通过集中审计机关力量对党委政府重视、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可以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合力,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
由于审计规模大、审计覆盖面广、参与人员多、上下协调层级多等原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审计质量控制链条长,组织实施更为复杂和困难。而且,相对于具体单位和项目的审计,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对统一性、协同性的要求更高。因此,有必要通过严密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实施、科学管理,实现各级审计机关的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同作战,确保审计工作目标的最终实现。
一般而言,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遵循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做到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处理原则、统一报告审计结果。笔者总结了近年来审计机关开展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以期为之后开展该类审计项目提供参考借鉴。
统一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好比是作战地图,是实现审计目标、指导具体审计工作的重要载体。方案的质量可以决定一个项目的成败。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工作方案要由组织单位统一制定并下发,做到目标统一、范围统一、内容统一、重点统一、要求统一。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应当按照做实研究型审计的要求,在摸清被审计区域、领域、行业和被审计单位总体情况、风险状况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组织安排和审计工作要求,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科学精准、操作性强,使各参审单位对需要重点揭示和反映的问题、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实现预期审计成果。
确定审计目标要特别注意突出重点,切忌目标确定得太多、太大,贪大求全,脱离实际,导致审计项目走马观花,无法审深审透,影响审计效果。为编制高质量的方案,可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审,总结经验、积累方法。必要的时候,方案的部分内容可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为确保方案得到贯彻执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对方案的培训,通过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使每一位参审人员熟悉和掌握方案及方案附表的填报要求、相关领域审计指南、政策法规等,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各参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统一制发的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审计组结合被审计单位的特点量身定制的具体审计实施方案,应当与统一制发的审计工作方案保持一致。
统一组织实施
统一组织实施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审计质量和进度,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一实施,努力做到上下贯通、同向发力、沟通有效、进展顺畅。组织单位多数情况下会成立专门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审计机关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可以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审计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织单位也可以指定在专业领域深耕的业务部门牵头具体组织开展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各参审单位按照组织单位统一部署来统一实施,上下联动、步调一致、集中推进。同时,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要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落实审计机关负责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业务部门)、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的责任,逐级负责、层层把关,严格各环节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质量。
为更好地指导各参审单位协同工作,步调一致,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标准件”,同时提高反映和查处问题的规范性、精准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业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审计指引、数据分析操作指引、政策法规汇编等指导实施审计项目,确保后续审计成果能够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避免各参审单位审计组标准尺度把握不一,后期返工“拉抽屉”。同时,可以通过深入审计组现场调研指导、安排专人对接、参加审计组会议、召开中期汇报会、发布审计工作动态等方式,全面跟进掌握审计项目进度,督促审计组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及时提醒纠偏、查缺补漏,组织做好上下联动事项、数据分析疑点线索、重大问题扩面核查等,有效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复杂疑难问题,做好审计项目统筹协调和上传下达,确保实施中不偏离、不走样、不落空。
各参审单位要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审计现场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做好业务、廉政、保密、安全等工作,尤其是要对工作进度进行全面管控,形成“倒逼”机制,在审计工作方案下达后就应采取“倒计时”模式,倒推出审计进点、现场实施、征求意见、提交代拟稿、召开审理会等关键时点,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人员,通过严格的进度管控,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规范审计取证,做到有关联、讲程序、重事实,形成能支撑审计结论的证据链条。要加强复核审理,敢于坚持原则,依法提出审理意见,不能走形式、走过场。
统一处理原则
审计发现问题统一处理是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原则性要求。在各参审单位审计组起草报告之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业务部门)可以通过拟定共性问题统一处理原则的方式,明确规则,指导同类审计报告反映的同类问题在主要事实表述、定性定责、适用法规、提出整改要求等方面保持一致,引导各参审单位审计组在审计报告中重点揭示和反映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
对于统一处理原则不能生搬硬套,执行过程中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审计定性和处理意见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未提出统一处理原则的问题,各审计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性和处理。
统一报告审计结果
审计报告是审计成果的集中体现。组织单位要紧扣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及时研究起草审计报告框架或指导意见,下发各参审单位,指导参审单位撰写审计报告。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单项审计报告原则上由下达审计通知书的审计机关出具,汇总报告由组织单位统一汇总后报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和本级政府。
为便于汇总,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可以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设计一套涵盖方案重点内容的方案附表。附表是审计工作方案内容的具体体现,可以清晰反映审计事项对应的审计结果,它一头连着方案,一头连着报告,既是参审单位撰写审计报告的基础,也是组织单位汇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附表设计要简明清晰、要素齐全、重点突出;填报说明要详细、准确,对每张表填报范围要作出明确界定,对每一个字段尽可能作出详尽解释。参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填报范围、口径、标准、内容和时间要求,经认真审核后填报方案附表,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相关报表和指标,确保标准一致、口径一致、范围一致、内容一致、时间一致。
为保证审计报告质量,有的组织单位积极创新审计报告汇总方式。例如,通过开展预汇总和试汇总,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填报、数据上传和汇总分析中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审计报告、提前分析预判审计结果奠定基础,确保审计报告质量,圆满完成审计任务。
(作者单位 审计署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