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的思考

作者:朱岩、彭雪青 来自:襄州区审计局 时间:2025-01-17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审计机构参与的审计项目越来越多,实现了审计资源优势互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审计任务繁重和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但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和风险,规范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是提升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审计业务质量的难点之一,本人结合平时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的认识。

一、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流动性较大,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没有按照职业操守和作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随意性较大,甚至与相关利益单位及被审计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产生审计风险。

二是对社会审计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各单位聘用社会审计机构后,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部分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存在与被审计单位串通勾结、利用执业便利违规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现象。

三是社会审计机构执业人员管理不规范。各单位聘用社会审计机构参与项目审计时,通常采用备选库抽选方式,但一些社会审计机构对执业人员管理不规范,存在执业证书挂靠现象,承接业务后聘用无执业资格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导致审计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出现虚假审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审计等部门造成负面影响。

二、规范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的建议

一是把“关”。按照“谁委托、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聘用单位对聘请参与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要严把关,关口前移,把好人员管理、人员素质关。社会审计机构安排参与项目的审计人员应人证相符,在社会审计机构缴纳社保,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职业操守和原则底线,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客观。

二是强“管”。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应各司其职,共同发力。行业主管部门务必扛起主管主业的责任,对社会审计机构的资质等级,人员素质及职业道德培训等加强监管,把好前置关;审计部门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质量的监督,将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的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核查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开展专项质量检查,重点核查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审计报告严重失真的依法移送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立“信”。建立社会审计机构资格审查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动态退出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履职不尽职、弄虚作假等造成审计报告失真的一律列入“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程度责令限期整改、限制准入,限制期内社会机构不得承接审计业务,并进行社会公示,产生震慑效应,倒逼第三方审计公司合法经营,规范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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